罗尔捐款门: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法律的归法律!
红十字会等慈善组织万万没有料到一个叫做微信的东西能如此抢生意,一夜之间吸金几百万,互联网+已经彻底地颠覆了慈善。每个拿手机的人,基本上已经很难摆脱微信群和朋友圈,繁忙的眼球也无法漠视各种网络募捐。从微博募捐发展到微信众筹,再发展的悲情软文,通过朋友的圈和微信圈的烽火传递,微信平台募捐和求助瞬间吸金之巨,已经远超一般人的想象。
罗一笑,一个刚刚5岁的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她几个月前遭遇了突如其来的白血病。罗尔,罗一笑的爸爸,是一个刚刚因杂志停刊而离职的主编。这个家庭所遭受的厄运,对谁来说都是难以承受之重,望着原本健康活泼、蹦蹦跳跳的小姑娘,浑身带满治疗器具卧在病床上的时候,花蕾一样的爱女与血癌二字相连的时候,沉重的悲情笼罩的在一个家庭的心头,那种惨痛是不言而喻的。
传统媒体萧条乃至停刊而被解聘编辑和记者们,纷纷拿起原本是看家吃饭本领的笔杆子,试图通过自媒体获得新生或者补贴家用,是当前传统媒体变迁的必然结局和现状。罗尔也不例外,据他自己介绍,今年1月份杂志停刊,他就于2月底开始学习操作自己的公众号,将过去写的文章梳理上传。同时开始撰写新写文章。通过赞赏,一篇有时会有几百元收入,经过半年的运营,有的文章竟阅读量也可以达10万+,公号达粉丝千名左右。
我们可以判断,尽管罗尔说其公众号说“不温不火”,但是半年时间能有这个成绩,也算可以了。毕竟杂志总编的从业经验、影响力和资源注定罗尔的公号有一个还不算差的起步。我们也有理由相信罗尔对于微信平台的文章如何获得阅读量以及集赞打赏的规律,了如指掌,对于微信平台的募捐也不能说不熟悉。
据罗尔公号文章显示,今年9月8日,爱女罗一笑被查出白血病。一篇篇悲情而砥砺意志的文章通过该公号发出,文章主要以纪实的方式记录每一天,一家人是如何与病魔战斗的。关注度随同打赏数额也随之飙升,9月21日几篇文章的赞赏就达到了32000元。
我们更有理由判断,罗尔深知获得与日俱增的打赏不是文章牌好,而是悲情牌好,我们也有理由相信,文章下面的赞赏之名下是善良的读者们在行捐助之实。
11月23日,孩子再次进入重症监护室,病情加重,治疗费用增加。11月25日,《罗一笑,你给我站住》这篇文章出炉了,引爆此次捐款门。这是一篇发自肺腑的性情文字,尽管文字缺乏修饰,但是字字入心浸肺。11月27日不到半天,赞赏金达5万上限,阅读量突破10万。午夜过后,赞赏功能恢复不到两小时,赞赏金再次达到五万上限,阅读量突破100万。罗尔的文章在小铜人公司的公众号“P2P观察”里推送,读者每转发一次,小铜人公司向罗尔定向捐赠1元,保底捐赠两万元,上限五十万元。截至11月30日零时,文章同时开设赞赏功能。善良的读者们通过小铜人找到罗尔的公号,继续打赏直至加罗尔微信号,进行转账。之所以和一家P2P公司“小铜人”合作,11月29日,罗尔用一篇文章的标题《我承认,我被钱砸晕了头》来承认内心的纠结。
当商业营销介入爱心捐款,一个捐款事项转变成网络事件,随着真相的递进,又演变为捐款门案件。
先是,罗尔在东莞和深圳共有三套房,这个足以使尚且还在租房子的捐友们呆了!
接着,最跌人眼镜的是医疗费大部分是走医保的,至今,罗尔仅仅支付了几万元而已。据深圳市卫计委消息,截止昨天,罗一笑的医疗费数据如下:
“我院严格执行深圳社保及物价部门相关收费政策,罗某笑共住院3次,截至11月29日,三次住院总费用合计为204244.31元,其中医保支付168050.98元,自付36193.33元,三次平均自付费用占总治疗费用比例为17.72%。”
一时间舆论翻转,一片对罗尔的讨伐声中,深圳市民政部门也着手调查,罗尔承认自己夸大了自己实际承担的医疗费,并且隐瞒了其家庭还算富足的财产状况。
郭美美事件曾一度击垮了公众对于以红十字会为代表的慈善机构的信任,而罗尔捐款门事件又击溃了民间慈善这一补救性防线。一个成熟的社会慈善应该是制度性的,而人类天性的良知和爱心又是非理性的,正是这种非理性的爱心恰恰弥补了制度界域所不能到达之处。互联网+捐助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是负面的,不能因为罗尔的不恰当乃至违法的行为,阻隔人类爱心传递。想说那句老话: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还想说:让法律的归法律!
法律对于罗尔捐款门首要考量的问题就是互联网+捐款的立法规制问题。互联网众筹捐款等方式越来越呈蔓延之势,如何界定慈善法的对于互联网+募捐的调整范围,防止利用爱心和人性弱点进行诈骗。退一步来说,滥用权利随意发起募捐,也应该受到法律的限制和规制。
全国人代会通过的《慈善法》已经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第三十条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慈善法主要规定了慈善机构的募款程序,涉及个人募款只有一两条,该法规定个人是不能发起募捐的。其他没有公募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为非直系亲属展开社会募款,都涉嫌违法。但是,为直系亲属展开的“社会救助”不应当受限。援引报道节录:“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法案组副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阚珂在今年两会期间,他已对这个问题作出过回应:慈善法规定个人不能公开募捐,但不禁止个人求助。不过,对于普通人来说,“个人求助”和“个人募捐”之间的区别,有些模糊不清。阚珂进一步解释说,个人求助是为本人、为自己的家庭成员或者自己的近亲属,向他人或社会求助。他指出,个人求助最根本的特征是“利己”,而慈善法所规范的慈善活动则必须是“利他”的,慈善组织开展的慈善活动的受益人是“不特定的大多数人”, 应当说,慈善法的规定仍然含糊,由于缺乏相应的判例,更是模糊。本案应该是慈善法实施后的第一案,具有深刻的探讨价值”。
民政部在此之前计划出台了《慈善组织募捐信息平台管理办法》,并将在2017年开展“全国民政慈善信息平台建设”。对于互联网捐款平台,《慈善法》明确规定,国务院民政部统一或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以外的网站禁止公开募集,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九款“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网信办也会在日常管理中将此项规定纳入执法依据,对网上慈善信息平台进行管理。
至于罗尔的行为能否构成诈骗的问题,根据案件来看,其并没有虚构根本性的事实,误导读者捐款。但是罗尔存在一定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应该予以谴责,并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而不至于以诈骗入罪。
总之,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法律的归法律!
总之,唯有爱和信任不可辜负!
本文写于2016年12月1日凌晨
作者简介:
周雷(微博:http://weibo.com/zhouleilawyer,微信公众号:网事法眼),汉族,法学博士,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博士后,北京建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
案例报道:
骗捐被认定诈骗罪的报道案例
天津大爆炸 90后女生网上骗捐:判三年
1月28日上午,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法院就90后女生杨彩兰在天津爆炸事故中网上骗捐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杨彩兰犯诈骗罪,判其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8000元,并没收作案工具白色三星手机一台。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检察院指控称,2015年8月13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杨彩兰(女,1996年4月出生,无业)在网上得知“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后,通过用手机登录其新浪微博账号“我的心永远属于拜仁慕尼黑always”发布了一条虚假微博:“好害怕,爸爸在那附近上班,刚刚打他电话关机,打他公司的电话也没有接,我一个人在家真的好害怕。”
此虚假微博发布后获得了众多网友的关注。
凌晨3时许,杨彩兰又通过该微博账号发布了第二条虚假微博,称还是没联系上爸爸,其母亲也已经去世。
之后杨彩兰了解到发布长微博可以获得网友“打赏”,便产生了发布长微博骗取网友“打赏”的念头。
22时许,杨彩兰在其微博上发布了第三条虚假微博,包含“今天在医院里见了他最后一面,我和他说,我会好好努力,明年考上一个好大学”等内容。
这条虚假的长微博发布后再次引起了众多网友关注,并获得了3739名新浪微博网友共计3856笔“打赏”,总金额为96576.44元人民币。
不久,这名收取“捐款”的用户真实性受到网友质疑。2015年8月14日,新浪微博管理员发布消息,因网友投诉,将“我的心永远属于拜仁慕尼黑always”关闭,并冻结该帐号收取的款项。
8月14日,杨彩兰到防城港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报案称其新浪微博账号“我的心永远属于拜仁慕尼黑always”被盗。经民警网上核实,确认杨彩兰就是“我的心永远属于拜仁慕尼黑always”账号使用者并将其控制。
2015年8月18日,3856笔打赏款被全部退还各网友。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彩兰行为构成诈骗罪,而其在事后为逃避责任到公安部门报假案,意在转移侦查视线,行为不构成自首情节。
防城区人民法院称,考虑到被告人杨彩兰最初发布微博仅为博取关注,案发后在侦查阶段如实供诉罪行且当庭认罪、悔罪,判决杨彩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000元,作案工具白色三星牌手机一台,予以没收。